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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2月2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联合发出《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》,要求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、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,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,主动投案自首、如实供述自己罪行。其中还公布了举报电话、网址等。黑恶势力犯罪人员,尽快投案自首!
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:
www.12389.gov.cn。
举报信箱:
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。
举报电话:
010-12389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2018年2月2日。
如发现有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“保护伞”,还可以拨打12388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进行举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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